国际附属机构保护
如果您根据《庇护程序法》第 4 条获得辅助保护,则表示您的庇护申请成功。
即使您无法获得庇护或难民保护,您也能够证明您在原籍国面临严重伤害的风险,例如由于内战。
根据《居留法》第 25 (2) 条第 1 句第 2 备选规定,一旦您的身份得到确认,您将获得至少一年的居留许可。
身份证
您无权获得难民护照。您的居留许可和您本国的护照可替代身份证件。
因此,您有义务努力获得本国护照。
原则上,一旦庇护程序结束且无法提出异议,辅助保护受益人获得护照是合理的。
您可以接受原籍国的国民护照,而不会对您的居留权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例外情况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获得护照或存在不合理条件时,您才能获得德国旅行证件。
灰色护照将作为外国人旅行证件签发给您。您可以用它进行旅行,但通常不享受入境便利。
如果您决定申请承认您的难民身份,在此期间应避免前往大使馆。
职责
一般来说,您有义务遵守居留证签发时所附带的规定,并满足援助请求。
您必须立即向所有相关部门报告您个人情况的任何变化。如果您没有这样做,您错误领取的任何福利都将被收回,目前的福利也可能会被减少。
此外,您必须履行与所有其他德国居民相同的义务。
投诉
根据辅助保护受益人的居留许可,您在某些方面与被认可的难民享有同等地位,例如在获得有偿就业和融入课程或培训援助方面。
而在其他方面,例如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家庭团聚和定居许可的授予等,则适用更为不利的规定。
您可以选择在难民身份被确认后两周内就难民身份被拒一事向法院提起上诉。
您应与律师或咨询中心讨论上诉是否有意义,是否有可能成功。
Beratungsangebote
Es ist unschätzbar wertvoll, Hilfe zu bekommen, wenn man nicht mehr weiter weiß. Deshalb gibt es in Deutschland viele Beratungsstellen, die Hilfesuchenden in den unterschiedlichsten Lebenssituationen mit Fachwissen zur Seite ste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