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安全的第三国入境
所谓的都柏林程序确保只有一个国家审查您的庇护申请并确定是哪个国家。您首次登记为难民的欧盟国家负责您的庇护申请。这也适用于挪威、冰岛、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如有必要,德国将向相关国家提出接管申请。
如果该国负责您的庇护申请,您将收到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您将无法享受为您的遣返提供资金支持的 REAG/GARP 计划(德国寻求庇护者重返社会和移民计划/政府协助遣返计划)。
您可以针对管辖权决定提出紧急申请,这样您就可以在法院做出裁决之前留在目前的居住地。如果法院判决德国不承担责任,您必须立即离开责任国。
只有在两国未就及时转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德国才对您的庇护申请负责。
难民有时会因为通过安全的第三国入境而在德国边境被遣返。
如果德国对某些难民群体行使自行入境权,即自行决定庇护程序,则会出现例外情况。
如果您已经在某个安全第三国递交了庇护申请,但遭到拒绝,那么只有在德国负责处理您的庇护申请,并且有理由重新启动程序的情况下,您才可以在德国递交第二份申请。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您才能按照第一次申请的方式在德国办理庇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