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通知
根据德国的庇护标准,有三种保护形式,并辅以国家禁止递解出境的规定。
在您申请庇护时,我们会检查您是否可以获得这三种可能的保护形式之一,或者是否至少可以确定您有被驱逐出境的国家障碍。
因此,每项庇护决定都有 4 项决定。其中有些决定往往是不利的。
只要至少有一项决定是肯定的,即至少有一个驱逐出境的障碍被确定,您的申请就是成功的,您就可以暂时留在德国。
然后您就有权获得居留许可。居留许可最初是有时间限制的。
拒绝
令人遗憾的是,如果您的申请不属于任何一种保护形式,您的庇护申请将无法获得批准。否决决定还包括驱逐令,即离境令。
您可能会被要求立即离境。您可能不必立即离开德国,但会被允许容留。
允许逗留的期限可能只有几天,以便您为离境做准备,也可能更长。
被拒后的选择
您可以对拒签决定提出上诉,或提交后续庇护申请。如果联邦移民和难民局(BAMF)拒绝执行后续庇护程序,您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自收到拒绝决定通知之日起,您有 2 周的时间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您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在对实际申诉作出裁决之前,您不会被驱逐出境。
Beratungsangebote
Es ist unschätzbar wertvoll, Hilfe zu bekommen, wenn man nicht mehr weiter weiß. Deshalb gibt es in Deutschland viele Beratungsstellen, die Hilfesuchenden in den unterschiedlichsten Lebenssituationen mit Fachwissen zur Seite ste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