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和迁往其他国家
一般不建议您前往原籍国,因为德国会认为您目前没有理由获得庇护,并可能对您启动撤销程序。这将危及您在德国的居留权。
一旦您的身份得到承认,您就可以在德国境内自由旅行。如果您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必要时持有签证,您可以在其他欧盟国家和其他第三国逗留 180 天中的 90 天,如果您在那里没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的话。
如果您希望移居其他国家,该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您的移居意愿,并在特殊情况下(如您正在结婚)予以批准。
如果您要前往其他第三国,甚至希望迁居,您应从大使馆、领事馆、移民局、律师或联邦外交部等处全面了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