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移民
如果您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则享有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权利。因此,您可以独立入境、入住并开始工作或培训。
入境和居留都不需要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只有当您来自瑞士时,才需要向当地移民局申请瑞士居留许可。这纯属申报性质。
不过,作为家庭成员的迁徙自由权则有不同的定义。
家庭成员的自由迁徙权
如果您只是作为家庭成员来到德国,那么在您建立自己的家庭成员关系之前,您的迁徙自由权取决于您的父母(在德国的家庭成员)。
在这种情况下,直系亲属,即祖父母、父母、婚姻或注册伴侣、21 岁以下的子女和继子女等,均享有迁徙自由权。
只有婚姻或注册伴侣以及受抚养子女才被视为学生的家庭成员。作为家庭成员的自由迁徙权不适用于兄弟姐妹、叔伯、侄女等。
先决条件
关于家庭成员移民的要求,有酬就业的享有迁徙自由的人员和无权享有迁徙自由的有酬 就业人员的移民是有区别的。
与有酬就业者同住
作为有酬就业的欧盟公民和有权居留的工人的家庭成员,如果您与有酬就业者或有权居留者一起居住,您就可以迁入。
欧盟公民或其配偶负责您的生活费。与您同住的配偶以及未满 21 岁的子女和孙子女不在赡养义务之列。
作为具有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公民身份的访问学者或研究人员的家庭成员(配偶和 21 岁以下子女),您可以在德国与他们团聚。这样,无论您的国籍如何,您都可以在迁徙自由的框架内享有居住权。
与无业人员同住
作为非从事经济活动者的家庭成员,您只有在与非从事经济活动的欧盟公民共同居住、拥有足够的资源和适当的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才享有家庭移民意义上的入境和居住权。这也适用于子女。
拥有第三国国籍的家庭移民
如果您的家庭成员不像您一样是欧盟公民,而是拥有第三国国籍,只要您向他们提供支持,他们仍然有权根据《自由行动法》的规定入境和居住。
您的家庭成员将获得欧盟公民家庭成员居留卡。
儿童的家庭移民
如果您拥有欧盟公民身份的子女长期居住在德国,根据《迁徙自由法》,您可以随时迁入与他们同住。
如果您行使父母监护权,只要您的子女在教育机构上学或接受培训,您就有权在德国居住。如果您与您的子女不同,您没有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公民身份,也同样适用。